吃晚饭的时候,一个人,不想让眼睛闲着,看学习视频?还是看是电影?电影吧,轻松。而结果是,延长了吃饭时间,撕了很多卫生纸擦眼泪,,作业熬到凌晨1点40才提交,而且是在坐着都能数次睡着的情况下写的。
所以,重要的事情没有做之前,不要打开视频,尤其是这种长视频,我的意志力不足以抵挡这种诱惑。追剧或看电影,真的是一件很奢侈的事,1天真的只有24小时,而“做”比“看”更有意义。
吃饭的时候,便好好吃饭。也不后悔看了这部电影,它是惊喜。
看了一下评分、名字和海报,选了它——《重返狼群》,一个纪录片。以为会写一个美女作家的成长历程,尤其是人生转折。自己渴望改变,便想知道别人是如何改变的。
出乎意料,是感人至深的“母子”故事。野生动物画家李微漪和她的狼儿子格林的故事。
也有同名书籍。
情节
看的时候,虽然不舍,也快进了,所以我描述的情节难免与事实有出入。
格林还是小幼崽的时候,狼王爸爸被人类炸晕了,它咬断自己的腿,自残而死,母狼失去丈夫,又找不回儿子,也自杀了。听牧民说所还有许多小狼,李微漪便去寻找,救活他们。
其它的狼崽都死了,只有格林活着。“别让他死了。” 她对质疑她养狼的丈夫亦风说。她把格林带去了城市的家。她给格林打疫苗,喂奶,给他看有狼的视频,格林也会跟着视频学捕鱼,学狼嚎。
有一次,格林走丢了。虽然又找回来了,但是怕这样的事情再次发生,微漪面临选择:送去动物园还是送回大草原?看到动物园中栅栏里失去活力的狼之后,微漪决定,回草原。
期间,微漪教格林捕猎,教他做一只狼。微漪得了肺气肿,必须回成都治疗了。她把他委托给牧民照顾。这天,格林追着微漪的车跑了好远好远。
重逢的时候,格林舔了微漪好久。
格林已经不会逮兔子了。
其实,格林因为跟狗在一起,且被牧民照顾得很好,只会狗叫了,只等着喂食,且不怕人了。
微漪:“狗不怕人没事儿,狼不怕人死定了。”
亦风说:也许他不知道自己是狼还是狗。
草原上,有格林的同伴,也有黑暗的人心。有人会拔掉它的牙,会用打狗棒击碎它的脑袋,会剥掉它的头皮做大衣……
冒着寒冷、顶着饥饿、还有被野生动物攻击的危险,微漪和亦风终于帮格林找到狼群,继续呆了十来天,确定他被接纳,才决定离开。
看到狼皮大衣之后,微漪决定回去找格林。
真的见到格林之后,又不忍心带走他,因为比活命更重要的是“自由”。
格林和狼群在一起了。他是世界上首只有人养大又成功返回狼群的西北狼。狼群也是人类目睹的最大的狼群。
细节
狼真的可爱。微漪脚踝受伤了,格林去草场咬着绳子把马牵到妈妈身边,把绳子给妈妈,还推着妈妈上马。
干粮快吃完了。微漪偷吃了格林埋的兔子,放了两块压缩饼干埋在雪地里。再次埋食的时候,格林久久地望着窗户里的妈妈,把兔子埋在了老地方。
格林用嘴抢妈妈嘴里的大白兔奶糖。
格林和妈妈一起“狼嚎”。
格林和妈妈一起以草原为舞台,以满月为背景,跳舞。
格林拖着被独狼咬伤的腿回来了。
格林被妈妈撵着跑,因为再不跑就被打狗棒打死了。
微漪去找活佛给格林放生和祈福,微漪还是不放心,“那只对有信仰的人管用”,草原上是有许多拿着枪的非法捕猎者。
但是,比起把他带回成都的动物园,微漪更希望他和狼群在一起,去做一直自由的狼。
分别的时候,格林的眼眶湿润了。
观影感
看完电影,我想收养一只流浪狗,给他起名叫“童话”。
我也不会觉着大自然里的动物残忍了,那是生存技能,我们都要活着。
珍惜粮食,保护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