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来源:21世纪网 作者:斯伟江 2011.10.16
凉风起天末,狱中意如何?
这几天上海似乎天气仍暖和,然而西北榆林看守所恐怕西风萧瑟了。我的当事人赵发琦的胡子恐怕越来越长了吧。
赵发琦原本没胡子,人很利落,毕竟是打过对越自卫反击战的老兵,且是军中的技术能手。战罢归来,赵戴过大红花,坐车不要票。人是聪明人,后来搞点建筑,积累些原始资金,之后,家乡榆林已经慢慢变成西北能源之乡,赵于是倾其所有1200万元,准备购买一个探矿权,幸运的是,他购买的探矿权,确实探出了巨大的煤矿资源,于是,幸运变成了不幸。他的厄运也开始了。
因为,另外一个所谓的港商实际是官府背景的商人X看上了他的煤矿,于是,他原本的合同被西安地质勘察院以种种理由终止了,他就开始打官司,一审在陕西高院,老虎打盹,居然赢了一审,在二审最高法院期间,最高院却收到一份来自“陕西省ZF办公厅”的函件。
在这份函件中,关于“我省的意见和请求”有这样的表述:“省高院一审判决对引用文件依据的理解不正确”,“如果维持省高级人民法院的判决,将会产生一系列严重后果”,“对陕西的稳定和发展大局带来较大的消极影响”。
在这期间,争议的煤矿已经给了有官府背景的港商,国有资产也变成了港资,最后就变成了另外一个私营公司。最高法院也顶不住压力,二审就发回重审,按照回到了陕西,赵发琦的公司立马就输了一审,只能上诉寄希望于最高法院的韧度。
赵发琦的厄运才刚刚开始,陕西省高级官员批示,要求省工商局、公安局查一下榆林赵发琦涉嫌诈骗省重大项目(煤矿),省工商局就责成羽灵工商局查,榆林工商局就查出赵发琦的公司03年注册时未缴纳注册资金,在04年全部补足了,于是对赵发琦的公司进行罚款,结果省ZF认为罚款太轻,无法完成“为最高法院的审理提供证据”的任务,于是,榆林市工商局就吊销了赵发琦公司(凯奇莱公司)的营业执照,釜底抽薪,最高法院打官司的主体都成问题了,因为,公司没了!
这远没有结束!公安还没开始呢!
接下来,榆林市公安局开始通缉赵发琦,最后把他抓到,入狱。罪名是虚报注册资金罪,03年的事情,04年补足全部资金,按照最高法院的司法解释,参与的股东、会计师事务所连民事责任都没有了,居然还能启动刑事程序。然而,经办人的回答就是,省里领导旨意。
没有ZF背景的企业家,万一侥幸得到一块优质资产,就和卞和一样,匹夫无罪,怀璧其罪。这种情况的发生,很少会在沿海,但,在西部,这已经不是第一次。山西将所有煤矿都国有化,重庆打黑中犯罪分子几乎都是民营企业家,这种情况,无疑是民营企业家缺乏法律保护的逻辑后果。
法治缺失后,做大的民营企业家都需要找靠山,靠山不但能提供保护,而且能帮助攻城掠地。赵发琦就是猎物,民营商人、官营商人在缺乏法律规则的狩猎场上,螳螂扑蝉,焉知黄雀是否在后?
赵发琦面临最残酷的战争,不是越战,越战,他毕竟手里有武器,身边有战友,而在和官府斗的竞技场,他,没有武器,对手也不讲规则!
这未必不是王石、潘石屹们的命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