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鑫Sam:
以下不针对任何单一事件,勿对号入座。以下没有观点,因为都是常识:
1、你有没有权利到你反对的集会的对面组织另一个集会?——你有这个权利。
2、在他人的集会发言中,你有没有权利在轮到你发言的时候(比如提问环节、论辩环节),表达自己的观点?——你有这个权利。
3、你有没有权利在他人的发言轮次中制止对方发言,插嘴表达自己的观点?——这不是权利,是权力,所以你没有。如果有负责议事秩序的议长,议长有权力制止某个发言,但也没有权利插嘴表达自己的观点。(注意区分这两个词)
4、在他人组织的集会中,如果我做了不受欢迎的事,对方是否有权利让我离开,而我是否有权利拒绝?——对方有让你离开的权利,而你没有拒绝的权利。
5、那我不是吃了“哑巴亏”?——不会,你可以在门外组织其他抗议,找媒体上电视反驳,这些是你的权利。此时对方如果来捣乱,那么你也有权利让他离开。
6、特雷莎梅是否有权利觉得自己站在道德制高点上去批判SNP领导人策动公投的政治立场?——她有权利这么觉得,也有权利去批判,甚至可以暗箱操弄权力去阻挠,但她没有权利或者权力不让SNP参加选举成为议会现在的第三大政党,没有权利或者权力不让SNP议员发言,在轮到自己发言的时候可以尽情批评。
再说一次,不用与我辩论,因为以上没有一条属于观点,都是常识。
无关阅读:
孔琳琳有没有权利在他人的发言轮次中制止对方发言,插嘴表达自己的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