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据找到了,确实是当地政府没按国家规定的4块钱标准做营养餐!
昨晚看到@新京报 的跟进报道之后,有一点让我产生了疑惑,既然事实是商水营养餐的配置只是人均鸡架少了3克、蔬菜少了5克,为什么@商水发布 在13号“平民愤”的公告里只是含糊地说了一句“其中鸡架和蔬菜量少”?照理说,工作组只能是在核实数据之后才能得出“量少”的结论,那么上述数据当晚就可以公布,而不至于等热度过去一个星期之后再公布。反过来,含糊的一句“量少”配合那个视频里惨淡的食物模样,带给一般人的想象,就算不是少一半,也得是少三分之一吧。°河南商水小学生营养餐问题追踪:供餐公司擅自…
这个疑惑更增添了我先前就有过的猜测:无论学校领导还是供应商这两方都没有大的过错,关键问题很可能出自当地政府(由于穷)而对国家拨款的使用不当上。然鹅,为了迅速熄火平民愤,某种程度上也可能是为了“丢车保帅”,就赶紧先把学校领导和供应商(而当地政府教体局主管安全的责任人——级别很低的一个小官员——仅仅是严重警告处分)给处理了。而这样的处理反过来,又给了那些凭空咬定学校领导和供应商有猫腻的吃瓜群众一个“实锤”,肯定是他们有猫腻才会被处理嘛。
殊不知,主要问题确实出在当地政府身上,学生的营养问题也并没有得到解决!
带着上述疑惑,我去搜索了供应商“郑州华康餐饮有限公司”,然后就找到了一份官方文件,叫《商水县农村义务教育部分学校午餐供应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也就是供应商当初在参与这个营养餐项目投标时的官方具体规定。在网上可以查到的文件全文里(图一),明确规定了4块钱包括了各种人工成本在内,而食材只要占到60%(也就是2.4元)以上即可,运营食堂所需的一切费用都由这4块钱负担。网页链接
而我早就指出过,国家明确规定了4块钱只能用于购买食材,不能包含人工成本,后者由地方政府承担!
请看中央财政部和教育部颁发的《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第十五条 专项资金应当足额用于为营养改善计划国家试点地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提供等值优质的食品,不得以现金形式直接发放给学生个人和家长,不得用于补贴教职工伙食和学校公用经费支出,不得用于劳务费、宣传费、运输费等工作经费,坚决杜绝各种形式的克扣、截留、挤占和挪用。
学校食堂(伙房)的水、电、煤、气等日常运行经费纳入学校公用经费开支。供餐增加的运营成本、学校食堂聘用人员开支等费用,由地方财政负担。网页链接
然后是河南省教育厅和财政厅的文件:
1.加强经费保障。试点县应足额安排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所需资金。专项资金应全部用于为学生提供等值优质的食品,不得以现金形式直接发放给学生个人和家长,不得用于劳务费、宣传费、运输费等工作经费,严禁用于补贴教职工伙食和学校公用经费支出。学校食堂的水、电、煤、气等日常运行费用纳入学校公用经费开支;供餐增加的运营成本、学校食堂聘用人员开支等费用,纳入县级财政预算予以保障,确保供餐正常有序进行。网页链接
由此可见,明明是当地政府没有投入相应的经费、不合规定在先,怎么出了事吃不了兜着走的却是学校领导和供应商呢?如果这个时代还在流行“不杀不足以平民愤”那套玩意儿,那么我们每个人都可能成为《霸王别姬》里的袁四爷,冷不丁就被枪毙了。
再退一步说,之前也已经核算过,按照@免费午餐 在河南几个县市的标准,一顿可以吃饱吃好的午餐成本大约是食材三元加人工一元。而就算是拿商水县教体局官方提供的标准食谱克数与@免费午餐 公布的数据一比较,也可以发现前者的食材是够不到3块钱的,换句话说,就算是根据官方标准,学生也是难以吃饱吃好的。这顿标准餐就算加上了人工成本也够不到4块钱,那么多出来的钱到哪里去了?还是说竞争性地招了半天标,供应商集体采购的方式由于包含了各种额外成本,结果反而比@免费午餐 那样直接在超市购买食材更贵?那又何必采取这样的方式呢?咱说
这样实质性的问题,好像多数吃瓜群众并不关心,而且既没有媒体去问,也没有官方来答,反正最后我们听到的官方回复是:“通报称,截至9月17日下午,营养餐管理中各项漏洞已经堵塞,各项防控措施得到有效落实,营养餐饭菜质量得到有效保证。”
保证个屁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