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 家禾三生 海那边原创集结号 原文
孟晚舟女士12月1日被捕,5日加拿大司法部发言人Ian McLeod在一份声明中称:“受限于禁止报导令,我们目前无法进一步提供任何细节。这道禁止令是由孟女士申请发出的”。这堪称孟晚舟案为多数中国民众普法的第一条,即在加拿大,任何人都有权利发出“禁止报导令”的权利。
孟晚舟女士不仅在被暂扣的第一时间申请了报导禁令,听证时,她又聘请了最高水准的律师团为她辩护,加拿大司法也准许她可以跟自己的律师不受阻碍交谈。而且法官还特地询问孟晚舟女士,需不需要为她的丈夫准备(保留)一个座位,因为听证当天关切本案发展的百余媒体记者和群众已早早等候在门外。
孟晚舟案告诉国内民众,加拿大的庭审程序对公众开放,没有要严格的身份核验,只须遵守禁止拍照等规定,旁听记者和民众座无虚席,法官、检察官没有暗箱操作的空间,可视为是对被告人权利的保护。
孟晚舟女士的辩护律师代表David Martin,据介绍是加拿大享有盛名的资深执业律师,他为孟应获保释的8个辩护重点理由,以及提交了含有12项条件的保释申请,这个策略是,强调孟不会弃保潜逃,且基于“体面的人”等柔性诉求,尽量避开孟是否违法的问题,这也意味着检方证据链难以反驳。实为上策。
在上周五的保释听证会上,加拿大检察官约翰·吉布-卡斯利(John Gibb-Carsley)告诉法官,孟晚舟女士被指控犯下欺诈罪,因为她向多家银行谎称,华为和据称与伊朗做生意的香港天通科技有限公司(Skycom)没有关系,以逃避美国通过联合国发出的对伊朗的制裁令。这些制裁涵盖伊朗的航运、金融和能源部门等方面。
周五,法官并未作出是否交保的决定,但表示会在周末考虑各方提出的保释条件,下次开庭订于10日上午10时——北京时间11日凌晨。
听证会或持续数天 甚至数周
在听证会上,加拿大检方认为孟晚舟女士有潜逃动机,检方提及,孟父的身价达32亿美元。显然这对她的保释是一个不利因素。
此外,她拥有多本护照对她的诚信考量也是一个负面影响因素。
此外,检察官特别提醒法官,中国与加拿大及美国之间都没有引渡条约。这是司法部门所担心的另一个问题。
温哥华律师博廷(Gary Botting)表示,如果想获得保释,孟晚舟女士需要交“几百万美元的保证金”,还必须放弃护照。法庭还可能强制孟佩戴电子监控设备,以便在做出是否引渡的决定前对她进行监控。
律师说,如果孟不同意法庭的引渡决定,进行上诉的话,她的案件可能会像当年的赖昌星案一样持续多年。 如果她选择同意被引渡,可能会在几周内到达美国。
逮捕孟晚舟 加拿大是依美加引渡条约行事
据加拿大广播公司(CBC)报导,加拿大官方表示,逮捕孟晚舟女士是“别无选择”,必须依美加引渡条约行事。
加拿大外交部长方慧兰(Chrystia Freeland)强调说:“这案子与政治无关。”
她表示,已通过加拿大驻华大使麦卡勒姆(John McCallum)向北京表示,加拿大依法实施正当程序,中国领事馆可以代表中国接触孟晚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