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图片为编者所加,和原作者无关。
作者:范雎
眼下影视圈补税的事闹得沸沸扬扬。作为一名欠资深的房地产从业人员,表示影视圈的朋友们呐,你们还是太文艺,见识少。
一、
政府出尔反尔,那还叫个事?
(此处打了一千多字,后来想想胆怯,又删了。毕竟接近八十万粉了,剔除僵尸粉小几万人还是有的。话一出口不可控,销号只是小事。只举以下几个媒体报过的例子)
城投公司借钱,政府盖了公章出担保,回头翻脸不认账——这几年,金融圈的朋友看见城投公司就头大。
出让土地,开发商真金白银买下来,买地时说好旁边是个市政公园。开发商盖了楼,卖掉了,第二年旁边市政公园变成了一个有污染的企业。客户怒砸售楼处,到政府门前拉横幅,怒斥“黑心开发商虚假承诺!”然后政府表示“与我无关”。
甚至还有这样的:开发商拿地、建房、销售,土地证、用地规划许可证、规划设计许可证、施工证、预售证,证证合规,过了一年,上级政府来了一纸公文,说颁证的政府违规操作,上述证书全部作废,已建房屋是违章建筑,拆!
房地产嘛,本来就是个与权力关系暧昧的行业,又是个被老百姓骂街的行业。
千夫所指,容易无疾而终。
所以大多数房地产老板都认清了“自己是个夜壶,用得着的时候拿出来尿一下,用不着就甩床底下”的定位,夹着尾巴做人,挨了唾沫自己舔干,闷声发财。
二、
依法治国存不存在?不知道。但是权术治国,那肯定是存在的。
两者的差距,前者耿直、刚性、公开、有信誉,后者鸡贼、圆滑、暗箱、随时准备变卦。但是毕竟现代社会了,“依法治国”是必须挂在嘴边的,即使是使权术,也要“依法”,以大义的名分强奸人。
政府缺钱,就如人饿了,要吃肉。
法律越严苛越好,动辄获咎,人人犯法,然后根据需要,选择性执法。
人人都是待宰的猪羊。宰不宰你,看你肥不肥,也看我心情。
说穿了,这其实是抓小鬼的游戏。
房地产是头肥猪,而且还是招人恨的肥猪,最近几年影视圈也肥起来了,而且,也开始招人恨。
基本上,在天朝只要你有钱了,并且人人知道你有钱了,恨你的人也就多起来了。
这时候宰你,是替天行道,是均富贵。
那还等什么呢?!
三、
核定征收还是查账征收,都是税法所允许的。这也不是企业自己说了算,必须到税务局落实相关手续的,在税务局的系统中有记录的必须指出,核定征收不仅仅节省企业做账成本,也节省了征税成本。征税,税务局也要付出人工成本,占用税务资源的。小企业多如牛毛,而且大多数活不到半年就死掉了,如果查账征收,收上来的税款,可能还不足支付税务人员的工资,这是对国家资源的极大浪费。因此,核定征收不仅仅是对企业有利,对于税务局也是有利的。
一般来讲,核定征收还是查账征收,一年评定一次。企业做大之后,税务局会改为查账征收。但当年以及过往年份,究竟是核定还是查账,这肯定是确定的。
而企业既然确定自己是核定征收,自然就会省财务那块成本,没有必要做账做得很细致。
影视圈开的一般是工作室,属于有限合伙企业或者个人独资企业,不需要交企业所得税,而是交个人所得税。
既然是个人所得税,那做账的意识就更加淡薄——因为没必要啊,都谈好了呀。
结果一回头,税务局说,要查账!
“尼玛!我拿不出来!”
根据《征收征管法》第三十五条,企业会计账簿缺失、难以查账,税务局有权核定应纳税款。
什么叫上屋抽梯?这就叫上屋抽梯。
然后再说税收减免。
当初地方政府招商引资,承诺税收优惠。据我所知,就有上海崇明、浙江东阳、江苏无锡、新疆鄂尔果斯、江西萍乡、西藏自治区等多个地方搞过。
我曾亲耳听到当地一个政府官员说,文明这个地方,什么资源都没有,没有政策优惠,谁愿意来?
但是,根据《税收征管法》第三十三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各级人民政府主管部门、单位和个人违法法律、行政法法规规定,擅自作出的减税、免税决定无效,税务机关不得执行,并向上级税务机关报告。”
请注意:《税收征管法》是法律,是由全国人大通过、国务院颁布的法律,其效力超越一切地方政府颁布的政策法规。
当两个政策法规条文打架时,听效力大的。
所以,这次税务局不是乱执法,它有法可依。
然而心底“我特么被做了局,被关门打狗了”的感觉,是怎么都抹不去了把?!
四、
被政府请君入瓮、上屋抽梯、关门打狗的,何在是影视圈?
只不过这次动到了明星,大家才关注而已。
政府如今全面发力,表示要大力发展民企。在信贷方面大水漫溉,表示要救广大民企于水火,甚至连司法部都在说:“对民企经营中一般违法行为以教育为主。”
这尼玛,其实蛮让人……害怕的!
就如养殖场主在亲却地对猪仔说,多吃点,早日长大!
现代商业社会,什么最重要?信誉!
言而无信,不知其可。
今日你侬我侬,叫人家小甜甜,上了床得了手,翻脸就要杀牛夫人。此之谓渣男!
民企,就如男人、女人,有遵纪守法、安分守己,做好手艺活,不与权力相勾结的老实人,也有乌烟瘴气、四处钻空子、拉关系、搞腐化的所谓聪明人。
玩权术,老实人玩不过政府,也玩不过聪明人。
逆淘汰,老实人出局,聪明人得意。
然后又说民企不行呀!理直气壮做大做强国有企业。
呵呵!
五、
这事只与企业有关吗?
只要你以提供发票的方式拿过公司福利补贴(差补、异地补、交通补等等),逢年过节获赠过购物卡、拿过现金红包,或者在商场拿过任何小赠品,或者通过提供非劳务发票的方式,在工作以外获得过收入。你就涉及或多或少、有意无意地拖欠、偷逃个人所得税。
虽然,企业有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的义务。但,毕竟是你的个税,而且,你也是个配合者。
另外,各位,你们的五险一金是足额、及时缴纳吗?
小心哪天政府要求一次性补足哦!
而且,这个也是有法可依的哦!
@色色猴:我劝每个中国人都不要对你所仇视的人遇到的不公正待遇幸灾乐祸。无论你仇官、仇富、仇警、仇城管、仇明星,但若他们被查、被抓、被罚不是依法的、守契约的,你都应警惕。因这定会破坏整个社会契约、法制精神。因它迟早会到你头上。记住,切不可随意让渡本应法律管的事儿给权力,否则终会被权力所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