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彭宇:
1、所谓自查自纠及其荒唐,大部分工作室是源起与之前各地方政府制定的对影视文化行业进行扶持的地方政策。是先有优惠条件,才会有大家根据提供的政策去选择开的工作室。阴阳合同是违法,但根据地方政府给出的优惠政策合理避税这是依法而行,不能混为一谈,一刀切。这样公信力何在?未来谁信推出的新政策?
2、如果事前一个样,事后一个样,秋后算账,那咱们就要把这个账算明白。既然补税,那就证明之前偷漏了税,不然你补税的法理在哪里?全国这么多工作室,要补这么多,也就是说这两年全国工作室都在“偷漏税”。全国这么大面积的“偷漏税”不说别的,按照责任制,税务总局领导班子第一个就犯了渎职罪,首先就要集体引咎辞职。然后地方政府的那些“政策”就变成了“诱使偷漏税”的原点了,依法全国各地地方政府和地税部门也该挨一板子了。
3、彻查偷税漏税这是依法而行,偶有“阴阳合同”、“偷漏税”行为,那也是少数行为,还行业规则,大家支持。但你打老虎灭豺狼不能烧林子呀,林子里还有其他动物呢。一把火把林子都烧了,这种做法粗暴且愚蠢。
4、影视行业真的成了一个“夜壶”,需要歌颂繁荣时拿出来用,需要引领思想时拿出来用,需要彰显国力时拿出来用,需要寓教于乐时拿出来用,需要证明开放时拿出来用,但用完能不能爱护一点。大量人才流失,每个从业者无法全心投入创作和生产,每个人都如惊弓之鸟,人人自危。这影响的不是“税收”,影响的是“稳定”。
5、影视行业自身也有很多问题,其中之一就是并不团结,人人明哲保身,个个扫门前雪,但关系到法律尊严、关系到自身清白、关系到切身利益,大家能不能合理合法的去争取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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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电视剧编剧委员会:今日上午我会会长刘和平、副会长汪海林结合当前形势及几位副会长和广大编剧的意见前往广电总局与国家税务总局相关领导进行会谈,关于查账征收的工作编剧工作委员会一直在积极的与上级主管部门沟通,后续我们还会继续与有关部门沟通联系!
刘和平:
各位会员 编剧朋友 今天上午跟国家税务总局领导沟通交流得很好 国家对影视行业的扶持政策不变 只会更好 关于这三年补缴应纳未纳税款对编剧行业已明确答复 按2002年国税字52号文件缴纳%16款 未足%16补足即可
@睡在瀑布裡:入驻园区的时候说税点3%。 后来买卖都做完了说你这保护费没交够呢,大哥说了补交30%。 后来代表去谈了谈,大哥也觉得江湖上这样办事名声不好。傻子都看出来我们内部穷疯了。 于是大哥挥手说,补16%吧。 大哥,我们谢谢你了。
@LHM就是humen_Rowe:这不是一直以来的套路吗 先放个风试试底线 然后再来个稍微低一点的[汗]在配合洗地的洗一下 这个就过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