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晚上7:30,参加儿子学校举行的家长会。
临近结束的时候,班主任老师再次谈到了“警家校”活动及其安排。每个家长每个学期必须要轮流一次。家长的作用就是在学生上学放学的时候,在校门口维持持续,比如劝导不文明的行为,疏通车辆的通行,下雨天帮助一下把学生从家长的摩托车上接下来。。。
当时我就在想,如果真的遇到有不文明的人的不文明行为,作为家长是真的上去劝解还是不上去劝解?如果上去劝解,不文明的人停止了不文明的行为还好,如果不文明不但不停止反而变本加厉,那又该如何?包括所谓疏通车辆通行也是如此。。。
说是“警家校”,但最后却成了“家校”了,真正维持持续最后落在了家长和学校(保安)身上!
而家长参与的所谓“警家校”活动,无一例外都是在上班时间中的非上班时段!怎么理解?儿子的学校是早上7:00到7:50,下午是4:25到4:50,如果有家长的这两段时间是上班时间,那就需要请假从而变成非上班时间。事情的关键就在这里!
如果不幸真的在这两段时间发生了重大问题,并且造成了人员伤亡,家长的处境将会非常尴尬!如果家长受伤了,这不能算是工伤,因为不是在公司上班的时候受的伤,那么所有的伤害和损失都是家长自己负责!如果家长没有受伤但学生中出现了受伤,家长的一方可能会和学校分担责任!这对家长来说,是非常不公平的,责任和权利的极度不公平!
如果是学校的保安受伤了,保安是在学校的上班时间受的伤,他们是可以算工伤的!因此,如果真的出现了不幸,家长都是最受伤的乙方!。。。
刚又看但一篇帖子,说的是辽宁省葫芦岛一小学门前轿车撞倒多名学生已致6人死亡17人受伤~肇事者是村支书之子,这无形中更加重了自己心中的担忧!就事论事而言,假如辽宁的这所学校也刚好推行了“警家校”活动,在这起事件中,参与活动的家长又该如何去疏导“村支书儿子”的车辆?造成了这么大的损失,家长要不要担责?如果要,又该担多少责任?
我不知道开会的其他家长有没有这样的担忧,反正我有!而学校却只字不提如果万一遇到这种不幸,又该如何。。。家长,真的是太不容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