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着,会更好吗?——家书里致丽女工的日常
香港噪音合作社的一首《再见萤火虫》,歌词里的小英真有其人,正是1993年致丽大火中其中一个幸存者。而歌词里的“哭没钱怎么上学”的哥哥,当年20岁,正在上大学。20年后,我们在重庆忠县听着小英的哥哥陈剑忆述当年的情况,虽没有亲眼目睹,但那些画面仿佛在眼前掠过,仍是很揪心。小英的哥哥陈剑拿着她当年的一封家书,说道:
“她们那个时候的工厂把工人基本上视作机器的一部份而已,没有独立的人的存在。她们的车间那个窗子全都是铁条焊死,之后用铁网网住的,怕那些工人把玩具扔出去,就弄成全封闭的,基本上当成了一个笼子一样把工人关在里面,缺乏对人尊重。”
“对工人的工作时间要求过长,基本上谈不上休息时间,吃饭、洗衣、冲凉的时间是不给的。她说她们那边洗澡是洗冷水澡,当时我们觉得那边很糟糕的一个情况,还有她们说因为只有一个厕所所以需要等很久才上到。”在这种劳动条件和生活环境下,小英每月能挣个两百多元,在农村是一个可观的收入。
火灾后,小英被送到葵涌医院,因为伤情严重,转往南方医院,住院七个多月,动了二十几次手术。命是捡回来了,但并没有治愈,医院强制要求小英出院,陈爸爸不同意,医院就停药,并拉掉小英病房的电闸,也不打扫卫生,无奈之下,家人只得把小英带回老家治疗。
在离开广东时,小英全身仍在床上不能动弹,身上流脓流血,坐飞机时需要三排椅子才能平躺下来。因为有广东的政府人员送回来,所以到了重庆就住了宾馆,在退房时宾馆要求家人把床单和毯子全部都买下来,因为所有小英用过的毯子、布、床单、盖的东西都有脓血。这种情况下,治烧伤比较好的西南医院不愿意接收,说南方医院治疗的旧伤口他们无法处理,其实是担心小英治不好死在他们那里。家人没有办法,只能带她回到老家,但老家的医院仍然不敢接收。
陈剑说到了看到被烧伤的妹妹的情况:“太让我震惊了,我看到她第一眼,简直不敢相信她就是我的妹妹。她身上,全是那种,还流着脓流着血,身上的皮肤还有那种黑色的,就那种炭化的那种颜色。她身上不能盖什么东西,只能在一些部位搭上一点布片,这样子遮掩一下而已。”
小英在粮油职工医院里住了一段时间后,身上的伤口一直不愈合,一直的流脓流血,没法长出新皮,但这笔医疗费已经没人负责了。最后,家人在家里找土大夫来治,小英的伤口是很久以后才真正愈合。直到现在,只有稍微碰一下,皮肤就会破……1994回家后,小英动了大大小小20多次手术,有些地方骨头外露,没法长皮肤,有些地方出现皮肿,肿得很大很大,像瘤子一样,很吓人。而且小英很容易感冒,当时几乎每月都感冒两次,发很高的烧。
然而致丽大火中的死者家属,得到的赔偿是三万多,而小英因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一次性赔了16万,而这笔钱是以活到60岁的生活费作为计算的,摊分下来每个月大约是两三百元。这16万根本就不足以应付小英返回重庆后的20多次手术,家里还得为她筹医疗费。
25年后,女工怎么样?
然而,如果说致丽大火烧死的女工都成为了历史,或许也太乐观了。就在今天,女工们依然在伤痛之中……
(1)车间里的白血病魔咒
小洁曾经在鞋厂打过工,她说,鞋厂里女工很多,一眼望去,几乎整条流水线都是女工。
现在,她在做为职业病工友服务的工作。她印象最深刻的,便是来咨询的患白血病的女工友,她们中大部分都是因为在鞋厂工作后,被查出白血病。
白血病的根源是苯中毒。苯中毒会造成血液的变化,对于女性来说,先是月经紊乱,而后白细胞减少,继而出现血小板减少和贫血,再重者便发生再生障碍性贫血或白血病。
阿梅是在外出打工20多年后,检查出职业性白血病。这20多年,她在鞋厂的工资从一个月200元慢慢涨到800元再到2000元。期间她结婚生子,正当她觉得日子慢慢安稳起来时,她病倒了。
长时间的住院化疗,丈夫烦了,逐渐疏离了她,承受巨大精神压力的她,在与病魔抗争的同时,还要走复杂且漫长的职业病赔偿程序……
小洁说,除了鞋厂,玩具厂,还有眼镜厂,这些工厂里都偏向招他们认为更“听话”、做工也更细致的女工,这些工厂里的工人也最容易因为慢性苯中毒而导致月经紊乱,血小板减少,甚至患职业性白血病。
近几年,关于女工患职业性白血病的报道也屡见不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