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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给大家推荐的电影是2015年曹保平导演的《烈日灼心》。该片由邓超、段奕宏、王珞丹等出演。
电影一开始,是由一位评书者引出的这个故事。七年前福建西陇发生了一起灭门惨案,而三名凶手至今逍遥法外。电影的主角就是这三名凶手。七年过去,这三人摇身一变。一人成了出租车司机;一人成了协警,还有一人成了一个傻子。他们三人一起抚养着一个叫做“尾巴”的弃女。邓超饰演的协警辛小丰果敢勇武,郭涛饰演的杨自道热心助人不求回报。任谁也看不出他们其实是杀人凶手。
段奕宏饰演的伊谷春从外地调到派出所,成了小丰的上司。他眼光毒辣,甚至只看一眼,就能看出这个人是不是犯了事儿的人。辛小丰在这样的压力下逐渐漏出马脚。他和杨自道知道早晚都会有这一天的,只不过是想尽办法拖延时间为“尾巴”治病。
最后,他们被伊谷春抓住,判了死刑。而伊谷春领养了“尾巴”。当我们以为影片结束的时候,却发生了一个所有人都意想不到的大反转。
曹保平的电影里,总是有一种你追我逃。经过几个巧合,将电影里的人物命运巧妙地连接在一起。有人说这种巧合太刻意,我却觉得不必过于在意这些巧合。正所谓无巧不成书,导演既然选择这样的方式来把人物连在一起,推进情节。或许这是导演的个人趣味,也或许导演他就只能想到这种方式。我觉得都不必太在意。
有的网友说,电影里有一个很大的逻辑漏洞或者说圣母化的情节,就是三人一致认为自己的死亡才是对“尾巴”最好的。我却认为这并不难理解,从电影中塑造的形象看来。阿道和小丰一直在做一个好人。影片中没有表现出他们是一直都是一个好人,还是为了弥补自己当初犯下的做才这么拼命地做好事。可是这并不重要,我们能从中感受到,他们的内心深处是善良的。而“尾巴”似乎承载了他们对这个世界所有的留恋(在杨自道遇到小夏之前,尾巴也应该是他的全部),他们对这个女儿的情感表现地是十分动人的,尤其是要把“尾巴”送人的那一场戏。 邓超的表演真的很打动人心,淋漓地表现出了一个“父亲”对女儿的不舍。
在影片的发展中,辛小丰和伊谷春都曾救过彼此的性命。可以说是过命的交情。在最后,伊谷春必须在法与情之间做出选择。他在电影里曾说过:
我很喜欢法律,我认为法律是人类发明过的最好的东西。
你知道什么是人吗?在我眼里,人是神性和动物性的总和,就是他有你想象不到的好,更有你想象不到的恶,没有对错,这就是人。
所以说法律特别可爱,它不管你能好到哪儿,就限制你不能恶到没边儿。它清楚每个人心里都有那么点脏事儿,想想可以,但做出来不行。
法律更像人性的低保,是一种强制性的修养,它不像宗教要求你眼高手低,就踏踏实实地告诉你至少应该是什么样。又讲人情,又残酷无情。
这时候,就算是辛小丰救过他的命,他也只能亲手将辛小丰送进监狱。
我认为,不能从警匪片的角度来看这部电影。关于那件案子,一直都是用闪回的形式来展现,并没有用直接的或者推理的镜头来表现。甚至在片尾的时候,真正的嫌疑犯说出来的“事实”也没有场景再现的方式来诉说。也有可能他说的也是假话。这就留给我们自己去猜想了。作为观众,导演的留白处理反而能增加我们的想象。
在这部电影里,导演想表达的更多的是“宿命”,是“善恶边界的模糊”。
宿命论在我们的传统文化里是很根深蒂固的一种观念。虽然在现代的思想潮流中,“善有善报,恶有恶报”,这种说法已经为大多数人所不屑。但是依旧有部分人的心中还是会有这种想法。这并不是告诉我们,事情的结果一定会是这样。可是我们心中至少要有那样的信念,这只是在引导我们去做一些善事,让这个世界稍微美好那么一点。
而最后的反转,更像是一种讽刺。这样的结局让我想起了《大卫戈尔的一生》,只不过两部电影的主题还是有很大不同的,在这里就不展开讨论了。
感谢大家的阅读,以上都是我个人对这部电影的一些理解,肯定有许多疏漏不足之处。欢迎大家在评论区发表自己的看法。理性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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