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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前的“偷听敌台罪”改名复活 “翻墙”罚比吸毒还重

广东韶关南雄市公安局近日对一名「翻墙」的朱姓网友开罚,理由为「擅自建立、使用非法定信道进行国际联网」,处以罚款人民币1000元,被发现竟比违法吸毒罚的多一倍。

有网友发现,违法吸毒(右)被处以的罚款金额比翻墙(左)来得低。

广东一名朱姓网友因使用翻墙App而遭罚

有另一名重庆市的黄姓网友,近日也因「翻墙」被当地警方传唤。

据行政处罚决定书上资讯,这名朱姓网友因自去年8月起,频繁使用蓝灯(lantern pro)软体进行翻墙上网,被官方查获开罚。

事件曝光后有网友好奇在「广东公安执法信息公开平台」网站上查看相关内容,发现另一名违法吸毒的陈姓民众被处以罚款人民币500元,竟比翻墙罪行少一倍,让网友在推特上疑惑表示,「翻墙比吸毒严重?」

另有网友指出,重庆市近日也有一名翻墙的黄姓网友收到警方传唤通知,更让中国网友们人心惶惶,指出「以后每天的翻墙,战战兢兢」。

敌台是中国文化大革命时期产生的名词。特别指无线电爱好者或者拥有短波或者高灵敏度收音机电台等中国大陆居民收听到的大陆以外汉语或者外语广播。

偷听敌台是犯罪,尽管《刑法》里面找不出这一条。罪名还不小,当时叫“反革命偷听敌台罪”。真的,真有人因此而被判刑,叫“偷听敌台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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