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枫叶君
本周三,大家的注意力都集中在华为孟晚舟被捕的新闻上,而忽略了另一件事。当天,前香港特别行政区民政事务局局长,前全国政协委员,台湾影星胡慧中的丈夫何志平,在纽约曼哈顿联邦法院被裁定犯有行贿罪。判决将于明年3月4日作出,何志平有可能被判处最高长达65年的监禁,缴纳高达165万美元的巨额罚款。
联系孟晚舟事件,以及先前的刘强东被指控涉嫌强奸女性,似可以得出这样一个判定:中国的企业家和商界人士,已经不仅仅限于中国法律管辖之下,因为商业范围的海外拓展,而几乎无法避开与美国的联系,因此,他们事实上都已纳入美国法律管辖之内,包括英语呱呱叫的马云。
套用张艺谋的话,如果犯到美国人手里,怕是一个都少不了。
不管是亲美还是反美,面对这种局面,心里都会不太舒服。或者可以骂美国太霸道,又或者来一分自责:像京东当家人这种事,跟行贿或监听这些商业上的事情扯不上直接关系吧?说到底还是没管住自己。
此次对何志平审讯持续一个多星期,期间胡慧中及其他亲友均未到庭。
在庭上,何志平看上去神情紧张,陪审团作出有罪裁定后,其表情显得很哀伤。
在被指控的与三个非洲国家政要有关的8项罪名中,有5项涉及美国《海外反腐败法》,3项涉及洗钱罪,其中唯一被裁定罪名不成立的,是涉及乍得案的洗钱罪。
因为何志平身份特殊,此次审讯在香港引起关注。何志平是眼科医生,美国范德比尔特大学医学博士,美国眼科学院院士。离异后,1997年与胡慧中结婚。2002年7月至2007年6月,何志平先后在董建华和曾荫权领导下的香港特区政府担任民政事务局局长。
去年11月18日,何志平在纽约被捕。在此前一天,塞内加尔前外长谢赫·加迪奥也在纽约被捕。
检方指控何志平为总部位于上海的中国华信能源有限公司向非洲官员行贿。加迪奥是行贿案的中间人和获利者。
何志平于2007年卸任公职后主要从事民间活动,包括在内地推动预防和治疗眼底疾病。但是,他同时担任中华能源基金会副主席,该基金会由华信能源提供资助。
就是这个职务,将著名眼科医生和石油、中国能源公司以及非洲产油国联系起来。
根据检方指控,2014年9月30日,何志平以电子邮件与一名认识前塞内加尔外长谢赫·加迪奥的中间人联系,希望联系加迪奥,让加迪奥代为安排何志平与乍得总统伊德里斯·代比见面,拉拢关系。
同年10月,加迪奥与代比会面,告诉他,何志平可以为其提供总统选举秘密资金支持。
经过加迪奥居间,何志平很快得到机会。同年11月11日,何志平与一名公司代表同代比在纽约见面,当时代比正在出席联合国大会。在约两个小时的会面中,何志平表示希望代比帮助华信能源进入乍得的能源领域,为此可以向其提供200万美元。
何志平称这笔钱是用作慈善用途,但检方认为其实际用途是行贿。
乍得被广泛认为是世界上最腐败的国家之一。2006年10月,福布斯杂志将其列为“最容易滥用人道主义救援款的国家”。世界银行拨给乍得3000万美元,用以建设乍得至喀麦隆的石油输出管道,但乍得政府后将其扣留,认为“应该用于帮助乍得广大贫穷百姓”。实际上,这笔钱后来被用去采购武器。
为感谢加迪奥,2015年3月、7月,何志平先后两次从香港经纽约一家银行将两笔20万美元,共计40万美元,汇至迪拜一个由加迪奥持有的银行账户。
不知是否还是通过加迪奥,何志平后来与乌干达外长萨姆·库太萨也建立了联系。2014年10月,在库太萨担任第69届联大主席期间,何志平同他在纽约联合国总部见面。2015年3月12日,何志平再次与库太萨见面,地点还是在联合国总部。
2016年5月6日,在库太萨卸任联大主席返回乌干达后,何志平从香港经纽约将50万美元汇至他在乌干达的一个银行账户。 检方称,这笔钱是为了换取库太萨帮助华信能源在乌干达获得金融和能源方面的商业合同,其中包括收购一家乌干达银行。
于去年11月被捕后,何志平曾多次提出保释,今年4月更主动“加码”,在原先提出的1000万美元保证金及5名居于美国的朋友作担保人等保释条件基础上,再提出将何志平母亲及弟弟何志中在香港拥有的两栋物业及100万美元作抵押,其中两栋物业共值约400万美元。
今年5月,联邦法官凯瑟琳·弗里斯在聆讯后认为,何志平现年69岁,根据他所触犯的几项罪名,面临至少10年以上刑期;如果被判刑,他将有可能终老狱中。何志平三次请求保释,目的是以金钱换生命,加上他背后财产成谜,潜逃风险极高,一旦逃回香港,美国司法当局很难确定能将其引渡,因此拒绝他的保释请求。
刚被羁押时,何志平情绪尚好,曾在与友人通电话中为自己辩护,称自己不会背叛朋友及国家,说美国人正利用自己去捉“大老虎”和贬低“一带一路”,并说自己即使死在狱中,也不会屈服。
何志平还曾试图让华信能源美国公司的一名总经理探监,他在给这位总经理的邮件中说,这次官司不只是针对自己,也是对华信能源、中国和中国价值观的审判。他表示自己不会屈服,将“战斗到底”。
不过,出人意料的是,今年9月,曼哈顿检方与加迪奥的辩护律师达成协议,撤销了对加迪奥的指控,加迪奥同意作为何志平案的污点证人出庭。
何志平的案子可能会让一些人产生疑问:这事跟美国有关系吗?香港前任高官向非洲国家官员“行贿”,美国人管得着吗?
这就涉及到美国的《海外反腐败法》,一部于1977年通过的专门打击美国公司通过贿赂外国官员以达成商业交易行为的国内法。
可是,《海外反腐败法》不仅限于美国公司,后来该法律不断得到修正,使得美国司法部和证券交易委员会有权对在美国设有子公司,或在美国证券交易所进行交易的外国公司拥有广泛的管辖权。
简言之,美国的司法管辖超出一般人的理解。只要腐败活动用了美国的银行支付系统,使用了美国公司的电信服务,在美国司法当局看来这都等于触犯了美国法律,不管当事人是哪个国家的人,包括政府官员,美国都有权抓人。
近年来,司法部与国际执法机构合作,越来越多地对外国公司和高管向外国政府官员行贿提起诉讼。这其中,中国公司,特别是其海外部门,成为重要监控对象。
因为传统习惯,中国人遇到事情喜欢用钱开道,认为这种手段很管用。其实,类似的很多做法在美国和其他西方国家并行不通,甚至会惹来麻烦。
对此,中国政府的表态是一贯的。去年11月21日,即何志平在纽约被捕的第三天,中国外交部发言人陆慷在北京回答记者提问时表示,中国政府一向要求中国企业在国外要合法经营,遵守当地法律法规。
据分析人士透露,何志平案的证据中删去了不少关键涉案人员,相信美司法当局已经锁定多个涉案人士,今后或将有下一步行动。因此,该案件绝非只针对何志平本人,而是指向美国早已怀疑的“贪腐网络”。
从周立波到刘强东,从孟晚舟到何志平,美国针对中国的动作已经越来越大,名人、富豪、高官,这些在普通中国人看来是万无一失的法律面前的挡箭牌,在美国这里都失灵了。没事别往美国跑,一旦给个普通人待遇,感觉不适应还是小事,关键是到时候不好往外捞人。
在《不见不散》中,当美国移民局搜查旅馆时,双手放到脑后的葛优对徐帆有一句台词:“照我说的做,千万别有其他动作,美国警察可真开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