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城市学院取消涉事学生王栋的入学资格,涉嫌违法、违宪
湖南城市学院在官网首页“通知公告”栏目发布了对“贵州省省草王英俊发布辱国言论”事件的处理消息:该校决定取消涉事学生王栋的入学资格。 @色色猴: 宪法第四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国家培养青年、少年、儿童在品德、智力、体...
湖南城市学院在官网首页“通知公告”栏目发布了对“贵州省省草王英俊发布辱国言论”事件的处理消息:该校决定取消涉事学生王栋的入学资格。 @色色猴: 宪法第四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国家培养青年、少年、儿童在品德、智力、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