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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立凡旧文】近代以来三场“国进民退”的历史教训

五、对“国进民退”的四点思考

1. 垄断特权有悖社会公正

“普天之下,莫非王土”,我国长期处于中央集权的封建体制之下,历代王朝都奉行“重农抑商”的经济政策,市民社会成长缓慢。中国帝王与欧洲君主的不同之处,是缺乏社会契约观念,从来不尊重私有财产,不仅征税抽捐从来没商量,抄家夺产也很随意。从清末“官督商办”到民国的“国营为中心”,再到共和国的“对资改造”,国家垄断的惯性思维一直持续至今。

谋求社会稳定,说到底在于社会资源和财富分配的相对公平。随着商品经济的逐渐发达,这套“取之于民,用之于官”的统治模式,与国人日益觉醒的权利意识发生了冲突;失去弹性的政治体制,最终令革命在与改良的赛跑中一举夺标,导致了满清王朝和国民党政权的倾覆。中国近代以来几次的“国进民退”造成的社会动荡,都与垄断和特权息息相关。

1999年苏共亡党十周年祭日时,俄共中央委员会主席久加诺夫曾尖锐地指出,苏联解体、苏共亡党的根本原因在于“三个垄断”:“意识形态垄断,大搞一言堂;权力垄断,大搞政治暴力;利益垄断,大搞特权”。

纵观60年来的财富分配,前30年“均贫富”,结果是均贫而未富,未实现“共同富裕”的承诺;后30年“分贫富”,提倡一部分人先富,如今却出现了严重的两极分化。在“一大二公”名义下化公为私,操作上比分散型侵吞更加便捷高效。利益集团靠体制垄断资源坐大后,反过来裹挟政府,与民争利,赢家通吃,明显违背社会公正原则。

2. 立法自坏无法取信于民

前三场“国进民退”,都源于政府的急功近利,在经济政策上来回切换:清政府在铁路民营政策上失信于民,国民政府利用战时体制,扶植官僚资本,打压民营资本;50年代不顾《共同纲领》的承诺,迅速吃掉全部民营资本。近代经济的几度轮回,都造成了社会成本的重复支出。今天,当有人为山西“煤老板”的覆灭叫好时,却没有意识到社会“仇富”心理所痛恨的资本“二次原罪”,是以法制不健全和政策朝令夕改为背景的;同时需要指出,地方政府的“国有化”政策,正在挑战《物权法》和宪法。

这种以政策对抗法律的举措,60年来已出现过多次,给政治、经济造成了无数折腾。“文革”结束后,凭着党政部门的政策文件,将公私合营企业变国营企业的“文革战果”保留下来,却留下严重后遗症:私股股权转为国有股权的法律程序并未完成,企业由公私合营转为国营缺乏合法性。随着国家的改革开放和民营企业的崛起,对私营经济和对公民私有财产的保护条款相继写入宪法,《物权法》也于2007年公布实施。但就原公私合营企业的私股产权而言,对公民财产权利的保护,仍存在法理逻辑和司法实践上的悖论。

就国家对公民的伤害作出赔偿,在法制国家负责任的政府中多有先例。立法自坏,则无以取信天下,不仅政府自贬信用,法律尊严尽失,也导致了企业家对长期稳定发展缺乏信心,相率以短期行为谋利。

3. 经济民主与政治民主同等重要

1944年毛泽东在会见中外记者团时指出,中国的缺点就是缺乏民主。他还提出了“经济民主”的概念:“经济民主,就是经济制度要不是妨碍广大人民的生产、交换与消费的发展,而是促进其发展的。”遗憾的是,毛泽东在执政以后的一系列政治、经济举措,违背了这种“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造成了“大跃进”的经济灾难和几千万人饿死的大饥荒。

回顾30年来经济改革的得失,在承认成就的同时也须看到,经济改革从一开始就没有建立公平健全的金融、税收体制及配套的监督机制:国家垄断了金融渠道,国企、民企融资待遇不平等;纳税人有纳税的义务而无对等的权利,政府出台税收政策不与纳税人商量,一味予取予求;国库充裕之后,官员福利与职务消费水涨船高,纳税人无权监督;权力寻租下的官商勾结,形成特殊利益集团侵占公众权益……。

没有政治民主,也不会有经济民主。没有经济民主的国家资本主义,其后果往往是化大公为大私。人民是否有权监督政府,不仅是经济体制问题,更是政治体制问题。

4. “国进民退”违反科学发展观

胡锦涛总书记在十七大报告中提出,科学发展观第一要义是发展,核心是以人为本,基本要求是全面协调可持续性,根本方法是统筹兼顾。

清末以来的三场“国进民退”,第一场是“铁路国有”的招牌下,仅在局部地区推行,却引爆了辛亥革命;第二场是在“天下为公”牌坊下,以国营工业为中心推行战时经济体制,最终拖垮了自己;第三场在“一大二公”的名义下,将国民经济拖到了崩溃边缘,延迟了中国的现代化。三场“国进民退”的后果都不佳,其后也都会出现时间、规模不等的“民进国退”,并带来经济增长。历史已经证明:“国进民退”没有可持续性,“民进国退”才是人间正道。

52年前,张奚若先生曾批评过党政工作中的“四大偏差:“第一是好大喜功,总误认为社会主义就是大,不管人民的生活和消费者的需要如何,只要组织规模大才过瘾。第二是急功近利,表现为强调速成,把长远的事情用速成的办法去做。第三是鄙视既往,许多人忽视了历史因素,一切都搬用洋教条,把历史遗留下来的许多东西看作封建,都要打倒。第四是迷信将来,认为将来一切都是好的,都是等速发展的。”[11]

一个国家的发展进程,本身就是大历史的一部分。屏蔽历史,只许讲成绩不许讲错误,既违背实事求是传统,也违反科学发展观。好大喜功、急功近利,实为60年来官场之积弊;鄙视既往,不知慎终追远,就没有将来可言。

覆辙不可重蹈,民富才能国强,独大未必为公。鉴诸本国和世界各国经验,国营企业的经营管理和利润率都不如民营。如果不对当前“国进民退”的势头加以遏制,势必影响到中国日后的产业结构和经济走势,不利于长期稳定发展。

统筹兼顾,全面协调国企与民企的发展关系,对垄断型企业实施分割改造,逐步推行国有企业的民营化,重点扶持民营企业的发展,更符合中国社会的长治久安之道。

2009年12月4日 重写

2009年12月14日改定

《财经文摘》2010年第一期

《文史参考》总第三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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